京财时报

透析养老第三支柱(下):养老目标基金列队待发,难吸睛规模受限

http://www.jingcsb.com/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9-03-20 09:15:08

作为养老保障体系第三支柱的重要基石,除税延养老险外,养老目标基金也被寄予厚望,两者各有所长,又互为补充,2018年8月,首只养老目标基金发售,正式拉开发行序幕。如今,养老目标基金运行情况又如何?

蓝鲸保险梳理,目前,已正式募集资金处于运行状态的,共有16只养老目标基金,累计规模达到55.47亿,均实现正向收益,此外更有多只基金列队排序,等待监管批复中。

渐渐步入正规的侧面,专家也给出冷静思考:一方面,养老目标基金半年约50亿的募集规模或难言乐观,相对于同类理财产品,也并无独特“吸引力”;另一方面,由于销售渠道暂未打开,投资者教育不足,预计短期内,暂难在规模上有大突破。

渐驶入正轨,养老目标基金运行7月规模55.47亿

2018年3月,证监会下发《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(试行)》,以满足养老资金理财需求,规范养老目标基金运作。

同年8月,证监会核准华夏基金、南方基金在内的14家基金公司,拟发14支混合型养老目标基金,8月28日,华夏基金旗下“华夏养老2040(FOF)”发售。

从指引政策出台,到首批养老目标基金发行,再到近期第二批、第三批养老目标基金陆续批复,养老目标基金运行已逐步迈向正轨。那么,目前现有的养老目标基金发行规模、运营情况如何呢?

公开信息显示,目前市面共有20支养老目标基金处于发售状态,其中,华夏养老2040(FOF)等16支基金,累计募集规模达到55.47亿元,中银养老一年定开(FOF)等4支基金尚处于认购期,并未披露募集规模。

从单位净值来看,截至2019年3月13日,运营中的16支基金,均实现正向收益。兴全基金旗下兴全安泰养老三年(FOF),中欧基金旗下中欧预见养老2035(FOF)A、C收益水平较为可观,单位净值达到1.08元。

参照海外市场经验,目前国内发售的养老目标基金,分为目标日期策略、目标风险策略两大类型。采用目标日期策略的基金,根据投资者的生命周期特点,随目标日期(退休日期)的到来,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,如股票、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。

举例来看,华夏养老2040(FOF),适合预计退休日期为2040年左右的投资者购买,随着投资人生命周期的延续和目标日期的临近,基金的投资风格相应的从“进取”,转变为“稳健”,再转变为“保守”。

采用目标风险策略的基金,则根据特定的风险偏好,设定权益类资产、非权益类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,在此范围内谋求最大收益。

“目标日期基金增加了资产配置服务,是根据投资者自身风险偏好量身定制”,南方养老2035(FOF)基金经理黄俊指出,相对更为轻松高效。可引导投资者,根据自身的年龄、风险偏好等特征,选择匹配的投资策略进行长期投资,抵御通货膨胀和长寿风险。

事实上,两类基金都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最终目标,从目前发行情况来看,目标日期型基金数量略多于目标风险型基金。

养老目标基金红海谋生,缺核心竞争力规模受限

据了解,目前已有40余只养老目标基金获准成立,更有多只储备基金“排队”等候监管批复,呈现向好趋势的背后,专家又有怎样的看法呢?

“总体来看,目前养老目标基金50亿元的发行规模并不算高”,经济学家宋清辉给出自己的看法。

“发行规模实际上偏小,从个人投资者手中,募集长期资金较为困难”,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授郭振华对蓝鲸保险分析称,目前,大多数养老目标基金三年至五年的封闭期,对于常规的基金投资者来说,期限较长,流动性受限,成为其突破规模的第一道门槛。

郭振华指出,尽管养老目标基金认购费、管理费相对较低,且有政策加持,但如何提高投资者兴趣,实现客户转化,仍为现实问题。举例来看,养老目标基金的标的客户,为中青年投资者,而年轻群体更为关注是否有充分的流动性,中年投资者更为关注收益率,但养老目标基金相对稳健的投资风格,与高收益或难以并存。

一位投资业内人士也指出,随着市场回暖,不少投资者也将目光转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型基金,相对而言,养老目标基金并无特殊优势。

“一般而言,低费率、短封闭期的产品更受追捧,某种程度上,也存在影响基金长期投资布局,收回资金用于即时偿付的可能性”,宋清辉指出,目前,市场上的养老目标基金同质化程度相对较高,市场竞争非常激烈,“未来应该多开发一些差异化的产品”。

“渠道方面,还需要进行拓展”,郭振华指出,可以采取一些销售手段进行引导。举例来看,华夏基金的首只养老目标基金,只通过华夏基金官网、官方移动客户端及子公司华夏财富等直销渠道进行销售,并未在银行等第三方平台开售。

“但基金投资作为市场化项目,更多看个人意愿,无法与银行理财较量的收益类,投资者认知不足,预计短期内规模难以做大”,郭振华表示,加强投资者教育也需要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。

值得关注的是,2018年4月下发的《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》明确指出,在税延养老险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结束后,“根据试点情况,结合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制度建设的有关情况,有序扩大参与的金融机构和产品范围,将公募基金等产品纳入个人商业养老账户投资范围”。

这也意味着,2019年5月1日后,养老目标基金有望纳入个人商业养老账户投资范围。如今,随着试点日期的逐步逼近,“整装待发”的各路养老目标能否打破现有“束缚”,还需要时间检验。(蓝鲸保险 李丹萍 lidanping@lanjinger.com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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